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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 编辑:苏军 [发表时间]:2022-12-05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源创超常教育基金”是深圳源创超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的专项基金。为规范“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捐赠方和受赠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来源

1、各级政府的资助;

2、企事业单位的捐助;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

4、国内教育集团和学校的投入。

第二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用途

1、资助国内超常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包括资助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超常教育课题研究,以及举办超常教育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

2、资助发现、鉴别、培养超常儿童所需的必要费用;

3、资助个别家庭困难的天才儿童教育的必要费用;

4、资助出版有关超常教育的刊物(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办学实践与研究丛书》)等;

5、资助有关超常教育的公益活动和项目。

第三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管理

主要由“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其职责是:

1、责联络和筹措基金事项;

2、制定基金使用计划;

3、拟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4、讨论决定资助项目中的重要事项;

5、管委会主任负责审批专项基金的各项开支,完备财务档案;

6、审核基金年度收支情况并报基金会秘书处备案,并在相关范围内公布;

第四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项目的实施

经批准立项实施的项目,由受助单位负责组织,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委会做好项目的跟踪、执行、检查、落实、以及项目进展等情况,监督项目按时完成。

第五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项目的信息发布

“源创超常教育基金”所开展的重要项目活动,根据有关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信息发布。包括:源创超常教育基金各类资助项目的立项情况,资助对象的评选结果,资助项目的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资助项目的评估结果等,

第六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项目的档案工作

“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各类文件、表格、影像资料,应及时建档,完备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项目的活动仪式

“源创超常教育基金”接受捐赠、奖助项目颁发等重要仪式,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务实从简和注重成效的原则安排,由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和深圳源创超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织。

第八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委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开展有关公益活动,做好项目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同时加强捐赠方和受助人的联系与沟通,提高项目效益和超常教育专项基金的社会公信力。

第九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资助项目的所有成果应体现“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资助,籍以提高超常教育专项基金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和拓宽超常教育专项基金的募集渠道。

第十条“源创超常教育基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可增添或删减有关条款,至时报基金会秘书处备案。

                                                  二Ο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审核人: 2022-12-05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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