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6号
根据我会与深圳市昆仑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4月28日签订的捐赠协议,经研究决定:用该公司2016年度捐赠的善款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资助政治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特困生共13名。具体工作委托学生工作处承办,评审结果上网公示,相关材料至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抄送:财务处、学生工作处
上一条:关于设立“机关党建和工会活动专项”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资助杨燕制药助学金项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