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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机关党建和工会活动专项”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6-10-20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6〕24号

经2016年9月18日基金会办公会讨论,同意机关党委项目申请,决定从宝文基金中拨付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设立校“机关党建和工会活动专项”。请机关党委(机关工作处)严格按照“资助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内容和事项,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并在项目结束时将有关材料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财务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作处)

审核人:苏军  2016-10-2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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