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5号
经2016年8月31日基金会办公会讨论,同意校外国语学院申请,决定从宝文基金中拨付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设立“俄语专业建设资助项目”,从2016年度开始,按照四、三、三原则,三年完成。请做好项目总结,有关材料及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抄送:财务处、外国语学院
上一条:关于设立“机关党建和工会活动专项”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资助杨燕制药助学金项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