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基金会规定的费用报销和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包括银行结算单据的填发、取得、核对。
三、保管现金、存单及其他各类有价证券,并定期盘点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四、不得挪用现金或以“白条”抵库,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五、负责各项收付款业务及工资发放,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七、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编制记账凭证。
八、按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九、负责税务发票、收据、支票等票据的保管和安全。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