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9号
校学生处2023年12月12日来文提出设立“大学生护航基金”项目事,为服务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经我会研究决定:
一、设立“大学生护航基金”,为本会专项基金;
二、成立“大学生护航基金”管理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校学生处,具体负责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制定并实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大学生护航基金”管理办法》;
四、“大学生护航基金”的主要来源为:地方政府、师大校友、社会企业,以及关心教育、热心公益的各方面爱心人士的捐赠;
五、根据捐赠人陈礼勤博士的意愿,我会从“梯尔希(南京)药物研发教育发展基金”中转出100万元至“大学生护航基金”,用于大学生护航行动计划;
六、本会根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要求和关爱学生项目的实际需要,积极拓宽资金募集渠道,努力为“大学生护航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做出努力。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抄报:校党政主要领导
抄送:陈礼勤博士,校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本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秘书处各部门,合肥、深圳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