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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陶绍新助学基金项目资助体育学院贫困生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3-05-0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3】5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陶绍新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经捐赠人同意和基金会研究决定:同意体育学院申请设立陶绍新助学基金贫困生资助项目,从陶绍新助学基金2012年收益中拨付5.6万元(伍万陆仟元)人民币,用于资助体育学院在读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希望体育学院在获得陶绍新助学基金资助后,制定陶绍新助学金评审办法,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发挥陶绍新助学金扶贫济困,雪中送炭,励志助学的效益。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审核人:苏军  2013-05-0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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