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研究,决定从宝文基金中拨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含文学院助学金拾万元整),设立“2014年专项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此项工作委托校学生处具体承办,评审结果上网公示,相关材料备案存档等事项按我会要求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 王大明先生、校学生处、财务处、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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