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研究决定:
一、从正见基金中拨付壹万元整(¥10,000)资助传媒学院2012级播音与主持专业的李齐同学(患骨瘤,正在接受治疗)。
二、此项资助委托校学生处承办,传媒学院具体落实。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抄送: 校学生处、财务处、传媒学院
上一条:关于资助数学计算机科学学院贫困生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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