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7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研究,决定从宝文基金中拨付16万元整,第三次资助2015年入学的2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新同学。此项工作委托校学生处具体承办,评审结果上网公示,相关材料备案存档等事项按我会要求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送: 王大明先生、校学生处、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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