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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美术学院爱心基金“新尹奖助学金”项目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7-12-13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7〕30号

根据我会与安徽新尹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捐赠协议,经协商和研究决定:设立美术学院爱心基金“新尹奖助学金”项目,从2017年开始,用该公司捐赠的善款,在美术学院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此项工作委托校美术学院具体承办,评审结果上网公示,相关材料至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抄送:安徽新尹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校美术学院、财务处

审核人:苏军  2017-12-1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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