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号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办学和发展,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申请,在本会内设立“萃文基金”。
二、“萃文基金”主要来源:1、社会各界尊师重教、支持办学的无偿资助;2、校友、社会贤达爱心人士的无偿捐赠;3、地方政府、主管单位给予的专项补助;4、爱心助学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萃文基金”主要用于资助附属中学校舍维护、硬件添置、人员培训、教师培养、特色学生的培养、优秀师生的奖励、特困师生的资助,以及开展教学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等。
四、“萃文基金”,由我会负责接受捐赠和管理,并提供无偿服务;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开户行:徽商银行芜湖新市口支行,账号:1101801021000670205。
五、“萃文基金”是本基金会的一个专项基金,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成立“萃文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附属中学和本会有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各界募集附属中学发展和关爱活动捐赠款项;制定年度基金使用计划和具体项目资助方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本基金收支和管理使用情况,并做好年度工作小结。
六、“萃文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马林、胡和平、夏吉中、王胜明、苏军五位同志组成,马林为主任委员。
七、制定《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萃文基金管理办法》,依据办法,管好基金,用好基金,发挥本基金在附属中学办学中的应有作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送:本会理事、监事,校财务处、附属中学、本会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