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公布了2025年度-2027年度和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名单,我会再次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2020年发布了《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明确了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同时符合八个方面的条件;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民政厅同年发布了《关于全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号),就我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中有关事项予以重新明确。
我会是学校发起成立的省属社会组织,2017年10月被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上一次申报获得的税前扣除资格将于2025年底到期。根据上述公告的要求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我会于2025年10月向省民政厅报送了《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情况表》等申报材料。经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处会同社会组织管理局结合专项信息报告对省管社会组织报送的《情况表》进行核实后,提出建议名单,最后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联合确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发布公告,我会再次获得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2026年度—2028年度,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