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2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法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该基金中拨付人民币叁仟伍佰贰拾柒元整(¥3,527),用于学院访企拓岗和社会合作工作。请法学院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具体实施,相关材料至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二四年六月四日
抄送:校法学院、财务处
(编辑:苏军 预审:王如意 终审: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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