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号
根据2021年10月22日商谈设立超常教育专项基金会议形成的《纪要》(纪要[2021]2号),经研究决定:
一、在本会内设立“源创超常教育基金”,该基金为本会的专项基金,原则上不动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捐赠人意愿,亦可动本使用。
二、“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主要来源为:各级政府的资助;企事业单位的捐助;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助;国内教育集团和学校的投入。
三、“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主要用途为:资助国内超常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包括资助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超常教育课题研究,以及举办超常教育学术研讨会、交流会等活动;资助发现、鉴别、培养超常儿童所需的必要费用;资助个别家庭困难的天才儿童教育的必要费用;资助出版有关超常教育的出版物(包括《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办学实践与研究丛书》)等;资助超常教育的有关公益项目活动。
四、“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接受,由我会负责;“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的管理,由“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
五、成立“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不超过5人,主任委员由深圳源创超教科技有限公司朱源担任,徐绍礽、吴波、王胜平、苏军(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为成员。
六、按照我会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制定《源创超常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基金,发挥该专项基金的应有作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抄报:荣誉理事长吴昌期老领导、基金会各位高级顾问
抄送:深圳源创超教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朱源先生,原深圳市教育学会秘书长汪继威先生、本会顾问和咨询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