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设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深圳办事处”的决定

发布者: 编辑:苏军 [发表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20]45号

为了加强同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校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的联系,创新筹资路径和拓宽基金会资金募集渠道,更好地服务学校办学和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经理事会研究决定:设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深圳办事处”。

一、深圳办事处为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内设机构,在基金会秘书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1、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家、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强联络、开展活动、宣传《慈善法》、介绍基金会,创新筹资路径,募集爱心捐款;2、协助基金会秘书处做好宣传工作,服务学校办学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3、承担基金会秘书处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深圳办事处运行经费自筹,亦可从募集的善款中,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在10%以内列支项目活动经费,按月或季度集中至我会财务报销。

三、深圳办事处驻地设在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中电迪富大厦6楼,邮编:518031。

四、深圳办事处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两人,由基金会理事会聘任,聘期不超过四年,可根据需要连任或解聘。

五、深圳办事处可根据需要招募爱心工作者,承担办事处安排的有关事务和公益慈善活动。

六、本会聘任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德高望重、在深圳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爱心校友和知名人士担任深圳办事处顾问。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抄报: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校党政主要领导

审核人: 2021-01-12 【打印】【关闭】

上一条:关于聘请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深圳办事处负责...

下一条:关于向王鑫等9名同学颁发第一届“铭剑创新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