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2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法学院爱心基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从法学院爱心基金中拨付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用于学院建设和发展。
请法学院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具体实施,相关材料至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抄送:校法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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