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5A基金”管理办法》,经2020年6月1日基金会办公会讨论决定:同意校教育科学学院申请,从“5A基金”中拨付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资助学前教育电子钢琴教室建设,主要用于购置电子钢琴、操作系统以及教室改造等。项目结束后,相关资料由校教育科学学院负责收集整理及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
二○二○年六月二日
抄送:校教育科学学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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