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7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华安证券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推荐、“华安证券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向李艳美等100名同学颁发第一届华安证券奖助学金,每人3000元。
希望受助同学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附:100名受助学生名单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抄送:校财务处、学生工作处
上一条:关于向刘崎等80名同学颁发2018年思源奖助学金的...
下一条:关于设立“华安证券奖助学金”项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