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59号
经2019年11月18日基金会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本会内设立“5A基金”。
一、“5A基金”为本会的专项基金,为动本基金。
二、“5A基金”的主要来源:1、本会自2011年12月7日注册成立开始,历年来银行账户资金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2、本会自2011年12月7日注册成立开始,历年来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不包括本会不动本专项基金的本金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3、依据捐赠协议的约定和捐赠人意愿,在捐赠款和不动本基金增值的部分中,列支行政办公支出的部分。
三、“5A基金”的使用,经本会秘书处研究确定,主要用于开展符合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各类公益项目活动。
四、“5A基金”是本会的一个专项基金,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成立“5A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本会秘书长及秘书处相关同志组成,制定管理办法,管好用好该基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抄送:本会理事、监事、基金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