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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项助学金项目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3-05-23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研究决定:设立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项助学金项目,一次性拨付人民币陆拾万元整,用于资助在读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此项工作委托校学生处具体承办,制定评审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公开公正透明,努力发挥专项助学金励志助学的作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审核人:苏军  2013-05-23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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