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资助体育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4-10-2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4〕14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讨论并征得捐赠人意愿,决定用陶绍新助学基金资助体育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壹万元(¥10,000.00)。希望体育学院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使大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奉献爱心、回报社会,长知识、增才干,为校争光。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抄送: 校团委、体育学院

审核人:沈洪  2014-10-22 【打印】【关闭】

上一条:关于设立2014年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设立2014年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