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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体育学院“晋涛助学金”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6〕4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捐赠人意愿,经基金会研究决定:从小熊家便利店晋涛先生捐赠的善款中,拨付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资助我校体育学院全日制困难本科学生15名,每人资助1000元。此项工作委托校体育学院具体承办,评审结果上网公示,相关材料备案存档等事项按我会要求执行。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校学生处、财务处、体育学院

审核人:苏军  2016-03-1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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