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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拨付“俄语专业建设资助项目”经费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7〕6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我会于2016年设立“俄语专业建设资助项目”,费用总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按照四、三、三原则,三年完成。2016年10月9日首次拨付了肆万元整(¥40,000)。现按照项目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第二次拨付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请外国语学院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抄送:财务处、外国语学院

审核人:苏军  2017-05-0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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