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4号
法学院2017年9月8日经学生处签署意见,向我会书面报告该院2015级法学专业学生刘玲玲2017年7月底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被确诊为背部软组织恶性肿瘤,前期已进行过3次手术,目前已累计花费医药费20余万元,后期治疗费用仍需30余万元的情况,同时特别强调该生连续两年被学校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母亲右肾切除,家中收入微薄,经济拮据,十分困难,希望我会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为此,经2017年9月27日办公会研究决定:
从宝文基金中拨付壹万元整(¥10,000),帮助法学院2015级法学专业刘玲玲同学支付医疗费用。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抄送: 校学生处、财务处、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