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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邹先楼等20名同学颁发2017年弼兴爱心助学金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7-12-14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7〕35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弼兴爱心助学金评审办法》和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开展弼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和辅导员评议、学院推荐并公示、校教育基金会弼兴爱心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同意向邹先楼等20名同学颁发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弼兴爱心助学金,每人1000元。

希望受助同学刻苦学习、发奋成才,争取更大进步,以优异的成绩回馈社会、报效祖国。

附:20名受助学生名单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抄送:校财务处、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审核人:苏军  2017-12-14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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