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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梯尔希(南京)药物研发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8-06-28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8〕22号

为规范“梯尔希(南京)药物研发教育发展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捐赠方和受赠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与捐赠人协商,基金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梯尔希(南京)药物研发教育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捐赠方代表、基金会秘书处、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名单如下:

一、主 任:

贡植斌(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

二、成 员:

芮彬云(梯尔希(南京)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 峰(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院长)

汪俊武(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书记)

余妍霞(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三、秘 书

余妍霞(兼)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抄送:梯尔希(南京)药物研发有限公司、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财务处

审核人:苏军  2018-06-2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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