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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发展基金“校庆工作专项”资助项目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8〕49号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同意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申请,在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发展基金内设立“校庆工作专项”,从该专项基金中拨付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资助该项目,主要用于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开展校友返校学术报告、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论坛、院士工作室揭牌等活动。

请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按照项目计划内容具体实施,相关材料至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财务处

审核人:苏军  2018-11-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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