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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师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项目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8-11-30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8〕44号

根据基金会与马鞍山锐生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捐赠协议,经研究决定:设立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发展基金“师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项目,从2018年开始,用该公司每年捐赠的善款伍万元整(¥50,000),连续三年资助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师生创新创业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活动结束时,相关资料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收集整理,及时送我会存档。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抄送:校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财务处

审核人:苏军  2018-11-30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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