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1号
为规范“莲邦助学基金”的管理与使用,切实保障捐赠方和受赠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与捐赠人协商,基金会研究决定:设立“莲邦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捐赠方代表、基金会秘书处负责人组成,名单如下:
一、主 任:
琚向东(安徽莲邦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成 员
郑金泽(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江 宁(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吴新军(安徽莲邦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业务经理)
苏 军(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