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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宝文基金”中发放校文学院2018年度科研奖励奖金的决定

发布者:苏军  [发表时间]:2019-04-02 [浏览次数]: 【打印】 【关闭】

〔2019〕11号

根据我会与宝文置业(安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经本会研究决定:从“宝文基金”中拨付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奖励校文学院2018年度在学术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共11人(获奖人员名单和奖励金额详见附件)。

以上奖项的奖金,作为本会公益支出,由财务直接汇入获奖者个人银行账户。

附:宝文基金2018年度科研奖励一览表(校文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送:宝文置业(安徽)有限公司、校财务处、文学院

审核人:苏军  2019-04-02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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